一、对操作者的要求
1.操作者必须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
2.操作者应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操作者应熟悉经常操作的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性能。
4.操作者应能熟悉起重机安全装置的作用,掌握相应的吊装作业知识。
二、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做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2.对长期停用的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确认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如有,应确认清除后才能开始作业。
4.检查电压是否超出额定值。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位器动作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声与振动。
9.检查吊钩、滑轮组是否有异常。
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三、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装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止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档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进行作业。
10.不得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11.不得随意拆改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2.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进行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3.不得在捆绑吊挂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4.不得在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5.经常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发生冲撞事故。
16.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7.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8.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9.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20.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1.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2.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与隐患。
23.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总电源。
24.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5.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6.无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的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不包括固定绳尾的圈数)。
27.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员时,再进行操作。
28.为减少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