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验实训基地特种作业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函〔2024〕17 号)精神和《烟台职业学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24—2026 年)》要求,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制定烟台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基地特种作业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
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考核。
实验实训基地特种作业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温金祥
副组长:鞠洪海 邢勤
成员:栾少东 高维锡 任丽芳 李鹏
相关系部实训室管理员、操作人员、安全办工作人员、实训管理中心设备科工作人员
二、建立并完善特种设备档案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包括:设备资产档案、使用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设备操作规程、设备安全责任人、使用人及特种作业证书、设备检查保养记录、设备事故隐患信息、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备使用人操作证、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设备合格证等。档案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使用部门每月做一次检查保养并记录在特种作业设备检查保养记录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办并联系厂家后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修排除隐患。
三、建立台账、加强检查、落实责任
聚焦学校内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行车、吊装设备等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台账,做到“一台一账”(附件)
严格落实使用部门一月一检查,实训管理中心会同安全办一学期一检查的检查制度,并做检查记录,出现问题及时会诊,联合设备厂商或专业技术人员尽早排除隐患或问题,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