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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实训基地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19-04-15点击数:

为确保实验人员的自身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使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成册。按说明书要求,对教学仪器要经常保修和维修,注意防尘、防锈、防潮、防震、防磁。

二、对贵重和精密的仪器要严加保管。仪器柜内要按层设卡,列出仪器名称、规格、数量,每件仪器上要贴签编号,柜外要标明仪器类别。

三、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用的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计划,填写实验记录,列出所需仪器明细,交实验教师给予准备。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装配与调试,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四、实验时要爱护仪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实验完毕实验教师验收后放回原处,并完成实验记录的填写,留存以备检查。

五、易燃、易爆、剧毒等药品及贵重仪器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确保仪器室的安全。

六、每学期末,由食品室主管领导负责,协同实验教师对教学仪器进行核对和清点。

    七、仪器室实行专业负责制度。负责人应全面负责仪器

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月一次)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仪器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八、仪器室技术人员要兼任所管仪器室的安全员,具体负责本仪器室的安全工作,并经常检查本仪器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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