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本考核基地在用设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机械设备包括:起重运输机械,提升、升降机械,高空作业设备,液压、气动机械,带电作业机械等。
1.特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发的《特种机械设备安全监察条件》以及相关的操作规范、规程、标准等。
2.建立特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小组。
3.建立特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建立特种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档案。
(2)特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每年要对特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各类机械设备均要严格按照使用技术规范定期检修、大修。
5.对特种机械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整装置及有关附属控制、计量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6.特种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机械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9.非本岗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岗机械设备;
10.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特种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或放宽安全限量等;
11.应当定期对特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机械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2.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范、规章制度。
13.特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4.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机械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5.对特种机械设备疏于管理、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而发生事故的,必须根据情节的轻重,追究其责任直至承担法律责任。